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严查第三方配合造假 提升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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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严查第三方配合造假 提升监管质效
2023-03-03 07:09:00
连续两届履职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每年两会都会带着“满满当当”的建议上会,履职建言,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鼓”与“呼”。
  她常年在监管一线,了解市场参与各方的直接诉求;她是资本市场领域的会计专家,对中介机构的制度建设有着发言权。今年她带来了四份建议,均与资本市场相关。恰逢资本市场全面拥抱注册制,一线监管和中介机构的定位都出现了新的变化。她的建议有哪些?全面注册制下市场生态将出现哪些变化?带着这些问题,证券时报记者专访了贾文勤。
  铲除财务造假“毒瘤”
  证券时报记者:您今年上会的建议有哪些?请简单介绍一下。
  贾文勤:我带上会的建议有四份,一是建议完善第三方配合公众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防范治理机制;二是建议依法规制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滥诉行为;三是建议通过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更好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四是建议通过大力发展科创基金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在《关于完善第三方配合公众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防范治理机制的建议》中,我提出,第三方配合公众公司财务造假,使得造假行为更加隐蔽化、复杂化,查处难度加大,而相关风险的交叉化、外溢性更是加剧了造假及配合造假行为的危害后果,严重污染市场生态,必须严加治理。为有效铲除财务造假“毒瘤”,建议严格贯彻“零容忍”方针,加大对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立体化追责的防范治理机制。包括增加法治供给,强化执法保障。强化行政执法,提升监管合力。强化刑事惩戒,织密追责法网。强化民事追偿,筑牢追责底线。
  在另一份建议中,我认为要依法规制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滥诉行为。要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数量、周期、目的以及是否具有正当利益等角度,审查其是否具有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主观故意。对于属于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当事人,要探索建立有效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制止。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关于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滥诉的相关细则。
  优化科创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证券时报记者:全面注册制推进过程中,科创基金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您的建议中涉及到了科创基金认定的问题,请您简单介绍下建议情况。
  贾文勤:要推动科创基金在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大作用,应有针对性地解决科创基金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
  一是明确科创基金认定标准。建议参照创投基金认定方式,推动相关主管部门明确细化科创基金认定标准,便捷认定流程,便于后续针对性政策的制定出台及实施。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引领作用。建议鼓励政府引导基金加大对科创领域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科创母基金,放宽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科创领域母基金的出资比例限制。推动设置完善的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体系,结合高科技企业的特点设计具有长期目标的考核体系。
  三是推动商业银行为科技创新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一方面,推动商业银行理财资金通过接续发行方式长期配置科创基金;可实行白名单制度,从总量控制的角度引导银行资金通过配置母基金精准支持重点科创行业。另一方面,适当定向调降银行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推动银行自有资金投向科创基金。目前,部分大型国有银行出资参与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按照400%计提风险准备,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债转股的资本占用计提比例为150%,可参照适用。
  四是推动“长线”资金增加对科创基金的配置比重。明确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要求,推动企业年金参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试点工作,增加养老基金对科创基金的配置比重。从政策层面进一步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科创基金的支持力度。
  五是拓宽科创基金退出渠道。进一步扩大份额转让试点范围,不断完善机制和服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S基金(二手份额转让基金,专注于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给予政策奖励,推动设立更多S基金并参与份额转让试点交易。推进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实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持续优化退出机制。
  六是优化科创基金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创业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个人合伙人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股息红利、经营所得统一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单一投资基金计算经营所得时,允许扣除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支出,并将税收优惠与科创基金投资期限挂钩。进一步明确非公开市场中股权转让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完善并推广中关村、浦东新区等创新区出台的关于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试点政策。
  七是扩大中国科创基金有限合伙人(LP)队伍。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强同“一带一路”特别是东南亚等新兴市场金融合作,在吸引境外资金流入的同时引入先进技术,持续丰富科创基金资金来源。
  八是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人才集聚高地。用好人才引进、评价、奖励政策,吸引一批懂科技、懂产业的高端复合型人才支持科创基金行业发展,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
  证券时报记者:您的建议中提出要通过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更好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请您介绍下具体内容。
  贾文勤:不同的模式有不同的操作路径。对于融资租赁模式,建议立法部门研究探讨将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物的可行性。对于二次许可模式,建议国税局认可将知识产权证券化中两次许可视为一揽子交易,只对增值部分征税;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许可备案制度。对于质押模式,建议相关地方政府对行政“下任务”方式及补贴力度进行充分研判,逐步由市场驱动取代政策驱动。对于供应链模式,建议国家版权局完善知识产权处置机制,鼓励著作权登记,充分关注底层标的风险。
  另外,我还建议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市场,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或发展知识产权专业运营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流转配套规则,逐步积累交易数据。要完善价值评估方法。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加快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方法研究,出台评估标准和指导意见。鼓励对于不同基础资产构建不同估值模式,设立灵活机制弥补知识产权价值不稳定性带来的风险。鼓励多元主体参与。
  提升监管质效
  适应注册制改革需要
  证券时报记者:资本市场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北京证监局将如何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贾文勤:北京证监局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从三方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世界经济金融发展形势,立足改革开放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在能力上,持续深化监管转型,既总结发扬成功经验,又识别补强薄弱环节,同时敏锐感知辖区资本市场新形势,进一步打破惯性思维、调整监管理念、完善工作方法、优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七种能力”,不断强化科技监管建设,扎实落实全面注册制下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适应改革需要。
  三是在作风上,进一步健全注册制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下更大力气抓好廉政建设,党委纪委同向发力夯实严的基调。根据全面注册制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公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督和证券经营机构廉洁从业监管,切实把监督制衡机制和内控要求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证券时报记者: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您觉得,该怎样促进上市公司发展,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模式?
  贾文勤:北京证监局将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充分、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诚信环境不够完善的现实国情,落实证监会决策部署,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严格开展辅导监管工作,坚守板块定位,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压实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责任,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巩固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成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双轮驱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局所联动推动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畅通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退出渠道,健全常态化退市监管机制,落实 “应退尽退”改革要求,与地方政府构建更加务实有效的协作机制,加强退市风险防范化解,确保上市公司“退得下、退得稳”。
  二是推动证券公司提升专业能力。深化“主体+业务” 分类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推动发挥内控监督制衡作用。以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为切入点。以评促改,督导机构对照评价结果提升内控建设水平。强化证券公司廉洁从业风险防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投行从业人员持续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提升执业质量。
  三是强化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监管。持续优化审计评估机构备案工作制度,标准化核验流程,对未依规备案、以虚假业务备案等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应备尽备、真备实备。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建立与注册制相匹配的执业理念、组织架构和专业能力,提升责任意识和执业质量。对辖区律所执业的IPO项目开展现场检查,持续督促律师行业勤勉尽责提升执业质量。
  四是丰富监管“工具箱”提高监管质效。深入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常态化政策宣讲教育强化市场主体敬畏法治意识,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强化监管力度、“抓早抓小” 规范市场主体问题,以稽查执法强化惩治问责、贯通行刑衔接让违法主体付出代价,始终保持“零容忍”执法高压态势,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证券时报记者: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永恒的话题,北京证监局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贾文勤:北京证监局将持续优化“大投保”工作格局。
  一是妥善回应投资者诉求。持续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常态化,用好罚没款优先用于民事赔偿制度,推动欺诈发行责令回购制度尽快落地,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是丰富形式开展投资者教育。依托投教基地创新思路开展投教活动,持续宣传普及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三是助力投资端改革。重点关注公募基金、证券公司投研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思路推动提升专业能力。大力支持北京市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推动权益型基金高质量发展,营造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推动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
  四是推动投融资两端良性互动。引导上市公司增加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频次,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引导加大现金分红、股票回购力度,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强化证券基金行业文化监管,增强激励约束机制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携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资本市场治理格局与文化建设共同体,进一步推动辖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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